根据中国宪法及相关法律,国家主席(总统)的罢免需严格遵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程序。宪法第六十三条明确全国人大有权罢免国家主席,具体流程涉及提案、审议、表决三阶段。
法律依据与程序步骤
关键环节 | 法律依据 | 操作主体 | 表决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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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免提案 | 《宪法》第六十三条 | 主席团/三个代表团/十分之一代表 | 书面联名提交 |
审议与讨论 |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 | 全体会议或代表团会议 | 充分辩论与意见征集 |
最终表决 | 《宪法》第六十四条 | 全国人大代表 | 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
流程细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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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阶段
罢免国家主席的议案需由全国人大主席团、三个以上代表团或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提出,形成书面文件提交大会秘书处。 -
审议阶段
议案列入议程后,由代表团分组审议或全体会议讨论,代表可发表意见,必要时可要求被罢免者到场申辩。 -
表决阶段
采用无记名投票,需超过全体代表(非到会代表)半数同意方可通过。结果当场宣布并立即生效,无复议程序。
权力制衡与监督
- 宪法约束:罢免不得违反宪法基本原则,需基于“重大违法或失职”事由。
- 程序刚性: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常委会无权代行罢免权,确保最高权力机关专属行使。
- 历史案例:中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未出现国家主席被罢免情形,体现制度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