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近年煤矿瓦斯事故频发,暴露出在监管层面存在诸多漏洞,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煤矿安全生产,下面将详细阐述。
监管制度执行不力
监管制度的有效执行是保障煤矿安全的关键。然而在实际中,部分监管人员未能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例如,规定的瓦斯检查次数和范围未得到切实执行,检查记录存在造假现象。对于煤矿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监管部门监督不到位,企业违规操作时有发生,如在瓦斯超限情况下未及时采取停产撤人等措施。
监管技术手段落后
随着煤矿开采技术的不断发展,瓦斯事故的潜在风险也在变化。但目前监管部门的技术监测设备老化、精度不足,不能及时准确地监测到瓦斯浓度的异常变化。同时,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不完善,数据传输不及时、不准确,导致监管部门无法实时掌握煤矿瓦斯情况,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监管人员专业素养不足
煤矿瓦斯监管工作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部分监管人员缺乏系统的瓦斯防治专业培训,对瓦斯的特性、爆炸原理等知识掌握不够深入,难以识别复杂的瓦斯隐患。在面对突发的瓦斯事故时,应急处理能力不足,不能有效地指导煤矿企业进行救援和抢险工作。
部门协调联动不畅
煤矿瓦斯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如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各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信息共享不及时的问题。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容易出现重复监管或监管空白的情况。例如,在煤矿开采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和监管上,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导致一些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煤矿企业仍在违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