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物或资金追回情况与保险赔偿对照表
情形分类 | 保险公司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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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物全额追回 | 保险公司暂停赔付,要求被保险人配合返还已追回财物,或扣除相应金额后补足剩余损失。 |
赃物部分追回 | 根据追回比例核算实际损失,仅对未追回部分进行赔偿。 |
资金无法追回 | 依据保单条款及公安机关证明,按约定保额全额赔付。 |
保险赔偿处理核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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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与调查
被保险人需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及保险公司报案,提交案件证明(如立案通知书)。保险公司启动内部调查,核实损失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理赔条件。 -
损失核定
保险公司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追赃结果、财物价值鉴定报告等材料,结合保单约定计算赔偿金额。若涉及追回财物,需扣除其折算价值。 -
争议协商
如被保险人对赔偿金额存在异议,可提供补充证据(如第三方评估报告)申请复核,或通过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协调解决。 -
赔款支付
双方达成一致后,保险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款支付。若案件涉及刑事退赔,被保险人需依法配合退还重复受偿部分。
法律依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刑事诉讼法》,保险公司不得对已追回财物进行重复赔偿,被保险人亦不得通过保险获利。公安机关追赃与保险赔偿互为补充,确保当事人损失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