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上,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个国家联合提出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的提案,即“两阿提案”。这23个国家具体为: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缅甸、锡兰(今斯里兰卡)、古巴、赤道几内亚、几内亚、伊拉克、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泊尔、巴基斯坦、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刚果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塞拉利昂、索马里、苏丹、叙利亚、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阿拉伯也门共和国、南斯拉夫、赞比亚。该提案以压倒性多数通过,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得以恢复,是新中国外交的重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