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流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地方实施细则,杞县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如下:
步骤 | 操作内容 | 注意事项 |
---|---|---|
提交申请 |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邮寄或现场窗口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需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所需信息的名称、文号或描述。 |
受理审核 | 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完整性,确认是否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 |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
内部审批 | 按程序流转至相关业务部门,由负责人审批是否公开。 | 涉及保密审查的,需提交保密部门审核。 |
答复处理 | 根据审批结果,制作书面答复文件(含信息全文、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理由)。 | 不予公开的需说明法律依据(如《保密法》《档案法》等)。 |
送达反馈 | 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领取等方式送达申请人。 | 答复期限为20个工作日,可延长至30日(需书面告知)。 |
申请材料要求
- 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
- 申请表:明确填写所需信息的用途(如科研、生产等)。
- 辅助材料:若申请涉及第三方权益,需提交相关权益证明。
特别提示
- 申请信息若已主动公开,工作人员将指引申请人通过公开渠道获取。
- 对答复不满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注:以上流程基于现行法规及常规操作整理,具体执行以杞县人民政府实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