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与录取
定向培养通常在高考招生阶段启动,通过提前批或专科批单列计划录取。考生需满足户籍、成绩、体检等条件,填报定向志愿后,由培养院校按分数择优录取。
领域 | 培养方向 | 培养院校类型 | 服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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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生 | 中小学教师 | 省属重点师范院校 | 6年 |
医学生 | 基层医疗 | 医科类高校及专科院校 | 6年(含试用期) |
基层特岗 | 农技/林业/水利岗位 | 农林类高校 | 3-4年 |
军士 | 部队专业技术岗位 | 高职院校与部队联合培养 | 入伍后按军衔年限 |
二、协议签订与培养管理
- 协议签订
- 录取后,学生需与地方政府、培养院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服务区域、年限及违约责任。
- 未签约者视为放弃资格,退回后续批次录取。
- 培养方式
- 师范/医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发放生活补助;部分专业免试教师资格证或医师资格证。
- 军士生:前2.5年由院校教学,后0.5年进入部队实习。
三、毕业分配与考核
- 岗位安置
- 地方政府根据协议制定考核方案,将毕业生分配至县域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单位。
- 军士生通过实习考核后直接入伍,按专业分配至对口岗位。
- 编制保障
- 基层特岗、师范、医学生均纳入事业编制,定向单位预留空编接收毕业生。
四、违约处理机制
- 未履约或服务年限不足者需赔偿培养费用,违约记录纳入人事档案及社会信用体系。
- 特殊原因(如健康问题)可申请终止协议,经审核后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