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清军入藏驱逐准噶尔势力,之后清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西藏的管理,以下详细介绍。
- 设立驻藏大臣
- 雍正五年(1727年),清朝正式设立驻藏大臣,作为中央政府的代表常驻西藏。驻藏大臣代表中央监督西藏地方行政,拥有直接向皇帝奏报西藏情况的权力,其地位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
- 驻藏大臣的设立,使得中央政府能够更直接、有效地监督西藏地方事务,加强了对西藏的行政管理。
- 确立金瓶掣签制度
-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清朝制定了金瓶掣签制度。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转世时,将候选灵童的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签上,放入金瓶中,由驻藏大臣监督掣签确定。
- 这一制度避免了地方贵族势力操纵活佛转世,确保了转世灵童认定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宗教事务的管理。
- 完善西藏地方行政体制
- 清朝规定西藏地方政府的噶伦(主管官员)由中央任命,噶厦(西藏地方政府)处理政务必须秉承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的旨意。
- 还明确了西藏地方各级官员的品级、职权和选拔任用方式,使西藏地方行政体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 加强军事控制
- 清朝在西藏驻扎军队,设立驻防将军等军事职官。军队定期换防,负责保卫西藏边疆安全,维护地方稳定。
- 通过军事力量的部署,清朝能够及时应对外部威胁和内部动乱,保障西藏地区的和平与安宁。
综上所述,康熙派兵入藏后,清朝通过设立驻藏大臣、确立金瓶掣签制度、完善行政体制和加强军事控制等措施,全面加强了对西藏的管理,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