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于1843年正式开埠通商,其法律依据源自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及后续补充条款。
上海开埠的核心信息
内容 | 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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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埠时间 | 1843年11月17日 |
直接依据条约 | 《南京条约》(1842年签订) |
补充条款 | 《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1843年签订) |
条约内容要点 | 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国人在此居住和贸易。 |
条约背景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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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条约》签订
1842年8月,清政府战败后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其中第2条明确要求开放五口通商,上海被列入首批开放城市。 -
实施细则补充
1843年《虎门条约》进一步细化通商规则,包括领事裁判权、关税协定等条款,为上海开埠后的实际运作提供操作框架。 -
开埠进程
首任英国领事巴富尔于1843年11月抵达上海,与上海道台宫慕久划定英租界范围,标志着上海正式成为国际商埠。
历史意义
- 经济转型:上海从传统港口发展为远东贸易中心,带动长江流域经济格局变化。
- 制度冲击:条约体系打破清朝闭关政策,推动近代中国被动融入全球化进程。
- 城市变迁:租界设立引发市政管理、建筑风格、文化融合等多维度社会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