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电”主要内容
1938年12月29日,汪精卫在越南河内发出“艳电”。主要内容为响应日本首相近卫文麿第三次对华声明。一是提出停止抗战,认为继续战争会使国家民族遭受更大损失,主张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中日争端。二是赞同日本提出的“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合作”三原则。在“善邻友好”方面,妄图取消抗日政策,承认伪满洲国;“共同防共”则是要中国与日本在军事上合作,允许日军驻扎特定地区;“经济合作”是要中国为日本经济掠夺提供便利,实现所谓“经济提携”。
被称为“艳电”的原因
在民国时期,电报韵目代日法是一种常用的日期表示方法。电报中用特定的韵目字代表日期,“艳”字在韵目代日表中代表29日。汪精卫发出这封叛国电报的时间是1938年12月29日,所以这封电报就被称为“艳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