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世纪70年代黑帮头目吴锡豪(跛豪)被捕与廉政公署成立存在时间关联,但直接执法主体仍为警方。
背景与时间线对照表
事件 | 时间 | 关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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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锡豪贩毒集团活跃期 | 1960-1974 | 涉及毒品、赌博及贿赂警员 |
葛柏贪污案引发民愤 | 1973年 | 促成廉政公署成立的直接导火索 |
香港廉政公署(ICAC)成立 | 1974年2月 | 专责打击贪污,重塑法治体系 |
吴锡豪被捕 | 1974年11月 | 警方主导侦办,廉政公署尚未全面介入涉黑案件 |
核心事实解析
- 执法权划分:廉政公署成立初期聚焦公务员系统腐败,吴锡豪案由香港警方毒品调查科侦办,其30年刑期主要基于贩毒定罪。
- 社会影响:廉政公署成立后,黑帮与警方勾结现象锐减,吴锡豪集团失去保护伞,加速其势力瓦解。
- 法律衔接:1974年《廉政公署条例》赋予独立调查权,但涉黑案件仍依《危险药物条例》等既有法律处置。
关键档案佐证
- 据香港警务处档案,吴锡豪被捕证据链形成于1973年底,早于廉政公署运作。
- 廉政公署首年案件数据显示,1974年约72%案件涉及警务人员,与黑帮直接关联案件占比不足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