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和会期间,中国代表团针对山东问题提出严正抗议,强调主权完整与拒绝列强瓜分,以下是具体内容。
核心主张与声明内容
核心主张 | 声明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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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承认《二十一条》 | 明确指出日本通过胁迫手段签订的《二十一条》不具备法律效力,山东权益应回归中国。 |
直接收回山东主权 | 要求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直接交还中国,而非转交日本。 |
国际法与主权平等原则 | 援引国际法中的“领土不割让”原则,强调中国作为战胜国应享有平等权利。 |
反对秘密外交与列强交易 | 揭露英、法、意与日本的秘密协议违反公理,损害中国利益。 |
民族自决与民意基础 | 声明山东人民坚决反对日本接管,强调领土归属需尊重当地民众意愿。 |
其他关键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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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依据
中国代表团引用历史文献,证明山东自春秋时期即为中国领土,历代行政管辖从未中断。
(例:胶州湾租借条约属临时性质,德国战败后理当废止) -
国际舆论呼吁
通过公开演讲与外交渠道,揭露日本侵华野心,争取美、英等国代表支持,要求重新审议山东问题决议。 -
代表团行动
顾维钧等代表拒绝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成为中国近代外交史上首次对不平等条约的公开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