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高校毕业生分配政策调整,强调面向基层、农村与边疆,突出政治标准与劳动锻炼要求。
规定要点 | 具体内容 |
---|---|
分配方向 | 重点安排至农村、边疆、工矿企业、基层单位(即"四个面向"政策) |
分配原则 | 打破专业对口限制,以国家建设需求为导向 |
政治审查 | 家庭成分、个人政治表现成为分配核心标准 |
劳动锻炼 | 毕业生须参与1-2年生产劳动后方可正式分配 |
待遇调整 | 取消干部身份认定,薪资参照普通工人标准执行 |
核心政策解析
-
服务基层导向
政策明确要求毕业生优先支援农业生产和边疆开发,如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新疆军垦农场等地成为主要接收单位。1968年全国约70%毕业生被派往县级以下区域。 -
政治标准优先
实行"红专结合,以红为主"的审查机制,对"黑五类"子女采取限制性分配措施,部分人员被集中安置在特定劳动场所。 -
劳动改造属性
延续"再教育"理念,规定毕业生须经历垦荒、采矿等体力劳动,部分理工科学生被编入"五七干校"进行思想改造。 -
分配程序变革
废除用人单位自主招录制度,改由各省革委会下设的毕业生分配办公室统筹派遣,强调军事化管理特征。
(注:本文内容依据公开历史文献整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