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省人民政府成立初期制定的纲领性文件,聚焦政治建设、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等核心领域,为地区稳定与发展奠定基础。
一、政治建设
类别 | 内容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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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巩固 | 确立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保障各族群众平等参与政权管理 |
法治基础 | 废除旧法统,建立新司法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权利 |
二、经济发展
- 恢复生产
- 优先恢复农业与畜牧业,推行土地改革,分配地主土地给贫苦农民。
- 修复交通设施(如公路、桥梁),保障物资运输畅通。
- 工商业调整
- 支持私营工商业发展,同时加强国营经济主导地位。
- 统一货币与税收制度,稳定市场秩序。
三、民族政策
- 强调各民族平等团结,禁止民族歧视与压迫。
- 尊重各民族语言、宗教与文化习俗,支持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开展教育。
- 推行区域自治试点,为后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积累经验。
四、文化教育
领域 | 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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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普及 | 兴办中小学校,开展扫盲运动,建立干部培训体系 |
医疗卫生 | 建立基层卫生机构,防治传染病,改善公共卫生条件 |
五、社会稳定
- 剿灭土匪与反动残余势力,维护社会治安。
- 开展反贪污、反浪费运动,整顿政府工作作风。
- 建立群众组织(如工会、农会),动员民众参与社会改革。
(注:内容依据公开历史资料整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主流历史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