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中,组织、利用会道门危害社会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对其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条规定涵盖不同情形及相应量刑标准,有助于民众了解此类犯罪后果。
基本处罚规定
-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若情节特别严重,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致人重伤、死亡情况处罚
-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奸淫妇女、诈骗财物情况处罚
-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刑法根据组织利用会道门的不同行为后果,制定了多层次的处罚措施,旨在严厉打击此类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