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确训练中心的成立是否涉及中美军事合作协议具体条款,需从多方面考量。首先,中美军事合作协议内容有一定的保密性和复杂性。一般而言,协议涵盖军事交流、人员培训、技术合作等领域条款。
从实际情况看,如果训练中心是由中美双方共同参与筹建,且有人员交流、资源共享等行为,那么有可能涉及合作协议条款。比如在人员培训方面,若按照协议规定的模式、标准对人员进行训练,就与条款相关。
但如果训练中心是中方或美方单方面成立,仅在某些事务上与对方有一定接触,而无实质性依据证明遵循了合作协议条款,那就不一定涉及。例如,训练中心仅在场地使用上有信息共享,但并非基于协议要求,就不涉及具体条款。
以下用表格梳理不同情况:
情况 | 是否涉及协议条款 | 说明 |
---|---|---|
中美共同筹建并按协议模式运作 | 是 | 有明确行为符合协议规定 |
单方面成立且无协议依据接触 | 否 | 无实质性证据证明遵循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