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件为国共双方在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期间达成的停火协议,为会议推进提供了关键保障。
协议签署背景与核心内容
时间:1946年1月10日
签署方:
代表 | 所属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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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 | 中国共产党 |
张群 | 中国国民党 |
主要内容: |
- 双方军队自1月13日起停止一切军事冲突;
- 成立军事调处执行部监督停火;
- 通过政治协商解决争端。
对会议的直接作用
作用维度 | 具体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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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推进 | 停火后,政治协商会议(旧政协)得以于同日召开,重点讨论建国方案。 |
议题聚焦 | 会议从军事冲突转向政治议题,如政府改组、宪法草案等。 |
国际影响 | 美苏等国认可协议,为后续调停创造空间。 |
历史局限性
实际效果 | 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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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火短暂 | 双方对“冲突范围”定义存在分歧,东北等地摩擦未止。 |
协议失效 | 半年后国共内战全面爆发,协商成果被武力冲突取代。 |
评价与后续影响
- 短期意义:成为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前提条件;
- 长期启示:暴露国共矛盾难以通过谈判调和,为解放战争结局埋下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