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于1971年与我国正式建交,双方在主权、经贸、国际事务等领域达成多项共识,以下为部分核心主张的梳理:
主张或条件类别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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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问题立场 | 明确承认一个中国原则,不与台湾地区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 |
渔业资源合作 | 提出加强渔业技术交流,推动两国在北大西洋渔业资源管理中的协作。 |
反对核武器扩散 | 强调支持北欧无核区倡议,呼吁中国在核裁军议题上发挥更大作用。 |
经济援助需求 | 请求中国在冰岛经济困难时期(如1970年代渔业危机)提供部分贸易支持。 |
环保与地热合作 | 提议共同开发地热能源技术,推动可持续能源领域的联合研究。 |
冰岛作为北欧小国,其外交主张聚焦于自身资源禀赋及地缘政治需求。例如,渔业合作是冰岛经济的核心诉求,而台湾问题则是中国建交谈判中的底线。双方在主权问题上的相互尊重,为后续经贸合作(如2013年自贸协定签署)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