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日本投降后,大汉奸陈公博潜逃日本,后被引渡回国受审。押解专机的派遣方与审判背景密切相关。
时间线 | 关键事件 | 负责人/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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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0月1日 | 陈公博收到遣返通知,从京都启程 | 日本政府 |
1945年10月13日 | 陈公博抵达米子准备登机 | 何应钦 |
1946年6月3日 | 陈公博在苏州被枪决 | 国民政府 |
陈公博潜逃至日本后,日本政府迫于国际压力,同意将其移交中国。1945年10月,何应钦作为中国战区陆军总司令,直接负责战犯处理工作,派出专机赴日押解陈公博。此次行动是国民政府战后清算汉奸的重要环节,陈公博最终被押至南京受审,以叛国罪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