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殖民者单方面签署的1907年条约,在非洲多地引发土著居民的强烈抵制与武装抗争,其合法性缺乏本土共识。
殖民条约的制定背景
1907年前后,欧洲列强通过秘密外交划定非洲势力范围,典型案例如下表:
涉及区域 | 殖民国家 | 土著参与情况 |
---|---|---|
西非(今加纳) | 英国、德国 | 无协商 |
东非(今坦桑尼亚) | 德国 | 部落首领被胁迫 |
南非 | 英国、荷兰 | 武力镇压反对者 |
土著居民的反抗形式
- 武装起义
- 德国殖民下的赫雷罗族(今纳米比亚)于1904-1907年发起大规模反抗,遭系统性屠杀,人口减少80%。
- 英国控制下的阿散蒂王国(今加纳)多次军事冲突,拒绝承认条约划定的边界。
- 外交抗议
- 埃塞俄比亚通过外交渠道质疑意大利对其主权的侵犯,但未获国际回应。
- 桑给巴尔苏丹试图联合其他东非势力抵抗德国,因实力悬殊失败。
- 文化抵抗
- 口头传统与宗教仪式中保留对土地主权的宣称,如马赛族通过长老会议延续领土主张。
条约执行的争议性
- 法律视角:依据当时欧洲国际法,条约符合殖民国家程序,但违背非洲传统土地归属规则。
- 实践矛盾:殖民者强制推行税收、土地征用,引发持续冲突(如1915年尼亚萨兰起义)。
历史影响与当代反思
部分非洲国家独立后,以“非法侵占”为由要求重审殖民条约,但多数边界因现实政治维持原状。国际法学界逐渐承认,此类条约缺乏土著居民的知情同意,构成殖民暴力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