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这一进程历经多年,有多个关键节点推动其逐步完成。以下为您介绍关键节点情况:
时间 | 关键节点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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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 | 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 |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 |
2007年 | 《企业所得税法》通过 |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内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新税率统一为25%。 |
2008年 | 新法正式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统一,结束了长期以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并存”的局面。 |
这些关键节点反映了我国税收制度适应经济发展、与国际接轨的过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