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通过经济权益分配、主权过渡条款及法律框架协商,逐步消除分歧。
谈判议题 | 捷克公民民主党立场 | 斯洛伐克运动立场 | 最终妥协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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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产分割 | 按人口比例分配(约2:1) | 按地域实际控制划分 | 折中采用资产使用地优先原则 |
货币体系 | 维持统一货币至少1年 | 立即发行独立货币 | 过渡期45天后实施货币分离 |
边境划分 | 沿用历史边界 | 重新勘定多瑙河争议地段 | 设立联合委员会分阶段处理 |
国际条约继承 | 自动继承原联邦条约 | 需重新签署双边协议 | 选择性继承+2年内补充协商 |
关键突破发生在1992年6月选举后,两党领导人克劳斯与梅恰尔建立直接对话机制。经济领域采用“捷克承担62%国债,斯洛伐克获得固定资产补偿”方案,军事资产按部队驻地划分,文化财产通过互换清单解决争议。双方设立特别仲裁法庭处理后续纠纷,确保分治过程符合国际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