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商交易中,默认勾选搭售商品或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等权益。我国法律针对此类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该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电商平台默认勾选搭售商品或服务的行为,明显违背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此法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若电商平台违反该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名称 | 具体规定 | 违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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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 无明确针对此行为单独的处罚表述,消费者可依法维权索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 搭售应显著提请注意,不得默认同意 | 限期改正,可处5-20万罚款;情节严重处20-50万罚款 |
这些法律规定旨在规范电商平台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促使电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消费者在遇到电商平台默认勾选搭售商品或服务的情况时,可依据相关法律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