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不被泄露,专利法对保密审查作出明确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适用情形
- 向外国申请专利: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拟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必须提交保密审查请求。
- 涉及国防利益: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
- 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定需保密的,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
二、申请方式及材料要求
申请类型 | 提交材料 | 注意事项 |
---|---|---|
直接向外国申请 | 向专利局提交保密审查请求书、技术方案说明书(中文+外文参考文本) | 技术方案需与后续国外申请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未申请。 |
已提交中国专利申请 | 在中国专利申请后补充提交保密审查请求书 | 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
国际申请(PCT) | 视为自动提出保密审查请求 | 若需保密,专利局将在3个月内通知终止国际程序。 |
三、审查程序与结果
- 形式审查:判断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技术方案是否完整。
- 实质审查:评估技术是否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必要时由技术专家参与。
- 审查结论:
- 无需保密:可继续国外申请流程。
- 需保密:暂停或终止申请程序,并通知申请人。
四、未履行保密审查的后果
- 国内专利申请驳回:违反保密审查规定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时不授予专利权。
- 专利无效风险:已授权专利可能因未通过保密审查被宣告无效。
五、特殊保密范围
- 国家秘密:需提交书面声明,经批准后方可公开。
-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申请人可协商部分公开,但核心内容不予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