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河旱季水量分配依据1996年印度与孟加拉国签署的《恒河水资源分享条约》,按季节时段划分流量标准,兼顾两国农业与生态需求。
水量分配核心条款(单位:立方英尺/秒)
时间段 | 孟加拉国分配流量 | 印度分配流量 |
---|---|---|
1月1日-5月31日 | ≥35,000(保障值) | 剩余流量 |
其中:4月1日-5月31日 | 若总流量≤50,000 | 按比例分配 |
条约执行细则
- 最低保障流量:旱季恒河法拉卡水坝下游流量低于临界值(如总流量≤50,000)时,两国按50:50比例分配可用水量。
- 审查机制:每5年联合评估一次分配方案,可根据水文数据调整执行细则。
- 争议解决:分歧需通过外交渠道协商,避免单方面行动。
- 有效期:条约签署后持续30年(至2026年),期满前6个月协商续约。
(注:具体数值引用自条约正文,流量单位以条约签署时采用的标准计量方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