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政府历史上多次实施国有化政策,涉及外国资产的征收行为长期引发国际法律争议,核心问题围绕征收合法性、赔偿义务及条约冲突展开。
一、征收行为的合法性争议
国际习惯法要求征收需符合公共目的、非歧视性和充分补偿三原则,但古巴的具体实践存在以下争议:
争议焦点 | 古巴立场 | 国际法依据 |
---|---|---|
公共目的范围 | 主张国家发展权优先 | 《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宣言》 |
补偿标准 | 以国内法核定补偿金额 | 习惯法中的"及时、充分、有效"原则 |
程序正当性 | 通过国内立法直接实施 |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程序要求 |
例如,1959-1960年古巴对美国企业的征收未事先协商,被质疑违反程序正当性。
二、双边投资条约(BITs)的履行问题
古巴曾与28国签署投资保护协定,但部分条款执行引发冲突:
- 条约义务冲突:古巴1960年《第851号法令》规定以债券形式补偿,但多国BITs要求现金补偿
- 争端解决机制失效:2014年前仅1起案件提交ICSID仲裁,多数国家选择外交施压
- 执行困境:美国法院多次判决古巴赔偿,但受制于主权豁免难以执行
三、国家责任与赔偿标准之争
国际法院在巴塞罗那电车公司案中确立的赔偿原则与古巴实践的差异:
- 估价基准:古巴按革命前纳税评估,国际惯例采用市场价值
- 支付方式:古巴发行20年期非流通债券,违反"及时支付"要求
- 汇率折算:强制使用古巴比索而非硬通货结算
四、主权豁免与域外管辖冲突
美国《赫尔姆斯-伯顿法》第三条激活后:
- 引发"次级制裁"合法性争议,欧盟通过《阻断法令》反制
- 国际社会对"长臂管辖"的普遍反对与古巴主张的域外效力冲突
- 联合国大会连续31年通过决议要求美国终止对古巴制裁
五、历史债务的延续性争议
古巴革命前政府(巴蒂斯塔政权)签署的协议是否具有延续效力:
- 新政府援引《国家对国际条约继承的维也纳公约》第16条主张条约不继承
- 美资企业依据《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主张权利延续
- 国际法实践中存在"干净石板"与"自动继承"的理论分歧
上述争议反映出国际投资法体系中国家规制权与投资者权益的深层矛盾,古巴案例为研究征收合法性边界提供了典型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