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虞作为新文化运动时期倡导男女平权的重要人物,他在法律层面提出的男女平权主张具有鲜明的时代进步性,为女性争取合法权益奠定了理论基础。以下是其具体要求:
序号 | 具体要求 | 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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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婚姻自主立法 | 吴虞认为法律应保障男女婚姻自主,打破传统包办婚姻。当时封建包办婚姻盛行,女性毫无自主选择权,通过立法能让女性和男性一样可自由决定伴侣,追求幸福婚姻。 |
2 | 财产继承平等 | 主张法律规定男女在财产继承上拥有平等权利。在旧传统里,女性基本被排除在财产继承之外,此要求能保障女性经济权益,使其在家庭和社会中有更强的经济独立性。 |
3 | 教育权利平等入法 | 强调以法律确保男女享有平等受教育权。过去女性受教育机会少,通过法律规定可让女性获得和男性同等的教育资源,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
4 | 社会政治权利平等 | 呼吁法律赋予男女平等的社会政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这能让女性参与到社会政治事务中,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