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过国内立法和国际法衔接,明确毗连区范围及管制权行使的具体领域,确保主权与安全利益。
一、法律依据与范围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4条,中国毗连区为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4海里(见下表)。
项目 | 内容 |
---|---|
毗连区宽度 | 领海基线外延至24海里 |
法律依据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3条;中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4、13条 |
功能定位 | 防止或惩处在领土、领海内违反海关、财政、移民、卫生法律的行为 |
二、管制权的具体内容
中国在毗连区内行使以下四类管制权:
- 海关监管:打击走私、非法运输货物等行为;
- 财政管理:防止偷税漏税或违反关税法规;
- 移民控制:监控非法出入境及人口贩卖活动;
- 卫生防疫:防止传染病传播,实施检疫措施。
三、执行措施与案例分析
- 执法主体:海警、海关、海事等部门联合行使管辖权;
- 典型案例:2016年南海某海域查获外籍船只走私,依据毗连区法实施扣押;
- 技术手段:通过雷达、卫星监测及巡逻舰艇实现动态管控。
四、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协调
中国在毗连区管制中严格遵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同时通过国内立法细化执行标准,例如明确执法程序、处罚力度及争议解决机制,避免与他国管辖权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