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住建局发布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中,如何优化商品住房计容及销售面积计算方式?
衡阳市住建局发布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中,如何优化商品住房计容及销售面积计算方式?这办法到底咋弄才能让买房人心里更亮堂、开发商也有章可循呢?
在买房这件大事上,不少人都有过疑惑——明明样板间看着宽敞,收房时却觉得缩水了;开发商宣传的面积跟实际到手的不太一样,这中间的差从哪来的?其实关键就在商品住房的计容及销售面积计算方式。过去有些规则不够细,容易让买卖两头摸不清底,衡阳市住建局这次出的调控招,就是想把这笔“面积账”算得更明白,让交易更踏实。
把“模糊地带”拆成“明白条” 让计容边界不再绕
以前大家聊计容面积,常碰到“这个算不算”“那个怎么算”的糊涂账,比如阳台封没封、设备平台能不能用,不同项目说法不一。这次调整像给这些模糊处画了清晰的线:
- 先定“必算项”和“不算项”:像房屋主体结构里的墙、柱占的空间,肯定要算进计容面积;但符合标准的开放式阳台,只算一半面积,封闭阳台才全算——这就避免了“把半开放当全封闭卖”的坑。
- 设备空间“守规矩”:空调外机位、管道井这类纯为设备服务的空间,明确不纳入计容,也不会被开发商改成“可售小房间”,买的时候不用怕“花冤枉钱买了放空调的地方”。
- 特殊空间的“门槛”:比如飘窗,得满足“窗台高度不低于0.45米、进深不超过0.7米”才能按一半算面积,要是开发商把飘窗做宽做矮想多算面积,这回有硬杠杠卡着。
销售面积的“水分”挤一挤 买卖双方都安心
销售面积是买房人掏钱的基数,以前有的项目会把“公摊”算得太笼统,电梯井、楼梯间到底占了多少,业主交房前才闹明白。这次优化就是要把销售面积的“实”字打出来:
- 公摊范围“列清单”:明确要求销售面积里得说清公摊部分的具体构成——电梯井、公共门厅、走廊这些必须标清楚占比,不能再用“公摊约20%”这种含糊话蒙人。
- 套内面积“实测为准”:套内的长宽高得用专业仪器测,墙面厚度、梁凸出来的部分都要算进去,不像以前有的项目用“图纸估算”,结果交房时墙比图里厚,套内反而小了。
- 赠送面积“不藏着”:开发商送的露台、入户花园,要是属于业主能单独用的,得在销售合同里注明“不计入产权面积,但可使用”,避免交房时说“赠送是口头承诺”耍赖。
新旧规则的“衔接桥”搭起来 不让老项目“踩空”
有人担心,刚改的规则会不会让之前拿了地的项目没法干?住建局也想到了这点,专门留了过渡的办法:
- 按拿地时间“分档走”:2023年10月1日前拿到土地出让合同的项目,还能按老规则算计容;之后的新项目就得用新办法——既不让老项目因为规则变突然乱了节奏,也保证新盘统一用更合理的标准。
- 已售未交房的“补说明”:要是项目已经卖了但还没交房,开发商得主动跟业主核对面积计算依据,要是按新规则算出来的面积和原来宣传的有差,得跟业主商量着调整合同——不是一刀切让谁吃亏。
几个大家常问的问题 咱们掰扯清楚
Q1:开放式阳台真的只算一半面积吗?
A:得看“开放”是不是真达标——要是阳台没有装玻璃封死,栏杆还是透空的,就按一半算;要是装了玻璃、封得严严实实,就算全面积。买的时候可以让销售拿规划图指给你看“哪些是开放式”。
Q2:销售面积里的公摊,最多能占多少?
A:没有“一刀切的上限”,但得合理——比如高层住宅的公摊一般在20%-25%,要是某项目说公摊30%,得让开发商拿出“电梯数量、走廊宽度”的依据,不能乱喊。
Q3:新规后买期房,怎么查自己的销售面积对不对?
A:可以要两份东西:一是规划部门审核的“计容面积备案表”,二是测绘机构出的“套内实测报告”,对着看套内面积有没有差,公摊是不是列清楚了。
新旧计算方式对比 一眼看清变化
| 计算项目 | 旧规则常见问题 | 新规则优化点 |
|----------------|-----------------------------|-----------------------------|
| 开放式阳台 | 有的算全面积,有的不算,没标准 | 明确未封闭算一半,封闭算全面积 |
| 设备平台 | 常被改成“可售小房间”算入计容 | 纯设备空间不纳入计容和销售面积 |
| 销售面积公摊 | 只说“大概比例”,不说具体构成 | 需列清公摊各部分占比,附实测依据 |
| 飘窗 | 尺寸没限制,有的做宽算全面积 | 限定高度和进深,超标的算全面积 |
我有个朋友最近在看衡阳的新盘,之前他最怕“买的时候说120平,收房只有110平”,现在拿着新规去问销售,对方直接拿出规划局的备案表和测绘报告,连飘窗的尺寸都标得明明白白。他说:“以前跟销售谈面积像猜谜,现在能拿着规则一条条对,心里踏实多了。”
其实优化计容和销售面积的计算方式,不是“卡开发商”也不是“惯着买房人”,是让市场的“尺子”更准——开发商不用再靠“面积猫腻”搞营销,买房人也不用再为“看不见的面积”发愁。就像咱们平时买菜要复秤,买房这么大一笔钱,也得有把“公平秤”称一称面积这本账。衡阳这次的调整,就是把这把“秤”擦得更亮,让买卖双方都能站在明处说话。
【分析完毕】
衡阳市住建局发布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中,如何优化商品住房计容及销售面积计算方式?
在买房这件事上,最让人心里犯嘀咕的就是“面积”——样板间的客厅看着能摆下沙发和茶几,收房时却发现窄得转不开身;销售说“这套房120平”,合同里却藏着“公摊20平”的小字。过去商品住房的计容及销售面积计算,有些地方像裹了层雾,开发商和客户各说各的理,最后难免闹心。衡阳市住建局这次出的调控招,就是要把这层雾拨开,让计容的边界、销售的底数都晒在太阳底下,买卖双方都能摸得着、看得懂。
计容面积:从“模糊圈”到“清晰线” 不让空间定义“跑火车”
计容面积是开发商盖房子能“算进容积率”的面积,直接关系到小区的楼间距、绿化够不够。以前大家对“哪些空间算计容”没个准谱,比如有的项目把“假阳台”(其实是封闭的房间)算成阳台只算一半,有的把设备平台包上窗户当卧室卖。这次调整后,计容的“框框”画得更死:
- 主体的“实空间”必须算:墙、柱、楼板这些撑起房子的“骨头”,肯定要算进计容,这是底线——总不能盖个房子连墙都不算面积吧?
- 阳台的“身份”看“封没封”:开放式阳台(没装玻璃、栏杆透空)只算一半计容面积,封闭式阳台(装了玻璃、封得严实)才算全面积。比如你家阳台没封,本来要算10平计容,现在只算5平,相当于给开发商“松了点容积率的绑”,也能让买房人少为“半开放阳台”多掏钱。
- 设备的“专属区”不算:空调外机位、燃气管道井、消防通道这些纯为设备服务的空间,明确排除在计容之外。以前有的开发商把设备平台改成“迷你书房”卖,现在不行了——这些空间是给机器“住”的,不是给人“用”来算面积的。
销售面积:从“糊涂账”到“明细单” 每一平都经得住对
销售面积是咱们买房人掏钱的“基数”,一分一厘都得清楚。以前的销售面积常让人“雾里看花”:公摊说“大概20%”,但不知道这20%里有几个电梯井;套内面积用“图纸估算”,结果交房时墙比图里厚10厘米,套内少了1平。这次优化就是要把销售面积的“明细”做出来:
- 公摊得“说清楚来源”:销售合同里必须列出公摊的具体组成——电梯井占多少、楼梯间占多少、公共门厅占多少,每个部分的比例都要标明白。比如某高层小区公摊22%,其中电梯井占5%、楼梯间占3%、走廊占8%,剩下的是设备间和物业用房,这样业主就能知道“我的钱花在了哪些公共空间”。
- 套内要“实测实量”:套内的长、宽、高不能用“设计图上的数字”,得找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拿着激光测距仪实地量。墙面的抹灰层、梁凸出来的部分都要算进套内,避免“图纸上的120平,实际只有115平”的情况。
- 赠送得“明明白白”:开发商说“送露台”“送入户花园”,得在合同里写清楚“这部分不计入产权面积,但业主有使用权”。要是交房时开发商说“赠送是口头承诺”,业主就能拿合同说理——不是所有“免费”都是“无凭无据”。
新老项目的“缓冲带” 不让规则变“急刹车”
有人担心,刚改的规则会不会让之前拿了地的开发商“措手不及”?住建局也想到了这点,专门设了“过渡办法”:
- 按拿地时间“分步走”:2023年10月1日是个“分水岭”——在这之前拿到土地出让合同的老项目,还能按原来的计容规则来;之后的新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新办法。这样既不让老项目因为规则突变打乱施工计划,也让新盘统一用更合理的标准,避免“同个城市两种算法”的混乱。
- 已售未交房的“补沟通”:要是项目已经卖了但还没交房,开发商得主动找业主核对面积计算的依据。如果按新规则算出来的面积和原来宣传的有差异,得跟业主商量调整合同——不是“新规一出,以前的约定全作废”,而是尽量平衡两边的利益。
大家常问的几个问题 咱们用大白话答
Q:开放式阳台要是后来自己封了,计容面积会变吗?
A:不会。计容面积看的是“交房时的状态”——要是交房时是开放式(没封),就按一半算;你自己后来封了,那是你家的装修行为,不会改变原本的计容认定,但可能影响物业对“封闭阳台”的管理要求(比如要不要交更多物业费)。
Q:销售面积里的“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墙面吗?
A: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墙面不管是承重墙还是分隔墙,只要在你家套内,都要算进去——比如你家墙厚20厘米,这20厘米的面积也算在你的套内面积里,所以买的时候别只看“使用面积”,得问清楚“套内建筑面积”有没有包含墙体。
Q:新规后,开发商能把设备平台改成卧室吗?
A:不能。设备平台的用途是放空调外机、燃气表这些设备,新规明确它是“非计容、非销售面积”,也不能改变用途变成可售的卧室或书房。要是开发商偷偷改,业主可以向住建局投诉,要求恢复原样。
新旧计算方式对比 一张表看清变化
| 计算项目 | 旧规则的常见“坑” | 新规则的“防坑点” |
|------------------|-------------------------------|-------------------------------|
| 开放式阳台 | 有的算全面积,有的不算,没标准 | 未封闭算一半,封闭算全,有硬标准 |
| 设备平台 | 常被包装成“可售小房间”算计容 | 纯设备空间不进计容和销售面积 |
| 销售面积公摊 | 只说比例不说组成,业主摸不清 | 必须列清公摊各部分占比,附实测数据 |
| 飘窗 | 尺寸没限制,宽的也算一半 | 限定高度≥0.45米、进深≤0.7米,超了算全 |
| 套内面积 | 用图纸估算,墙面厚度不算 | 实测实量,墙面、梁凸处都算进去 |
我邻居张阿姨去年买了套新房,当时销售说“阳台是开放的,只算一半面积”,结果交房时发现阳台被开发商提前封了,计容面积按全算,她多掏了两万多。要是现在按新规来,张阿姨就能拿着“交房时阳台是否开放”的标准跟开发商理论——这就是规则清楚的好处。
其实优化计容和销售面积的计算方式,本质上是给市场立“公平规矩”。开发商不用再靠“面积套路”吸引客户,买房人也不用再为“看不见的面积”担惊受怕。就像咱们去超市买东西,标签上得写清重量、价格,买房这么大的一笔消费,面积这本账也得写得明明白白。衡阳这次的调整,就是让房地产市场的“标签”更实在,让买卖双方都能站在“明处”做买卖,少点猜忌,多点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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