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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启生声称谭咏麟经典歌曲《爱的根源》实为其创作,版权争议真相究竟如何?

红豆姐姐的育儿日常

问题更新日期:2025-12-01 2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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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启生声称谭咏麟经典歌曲《爱的根源》实为其创作,版权争议真相究竟如何?周启生声称谭咏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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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启生声称谭咏麟经典歌曲《爱的根源》实为其创作,版权争议真相究竟如何?

周启生声称谭咏麟经典歌曲《爱的根源》实为其创作,版权争议真相究竟如何?这事到底有没有凭据,大家心里会不会被绕糊涂呢?

在粤语歌迷圈里,《爱的根源》像老朋友一样常被人哼起,它跟谭咏麟的名字绑得紧,也陪着不少人走过青春。可近些年,音乐人周启生站出来说,这首歌其实是他写的,版权该归他。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好奇,有人怀疑,还有人翻旧账找当年细节。版权的事不是小事,关乎创作者心血,也连着听歌人的感情,咱们得慢慢看清来龙去脉,还得守着中国法律,不瞎传不编故事。

当年的创作与面世经过

  • 时间回到上世纪八十年代,香港乐坛正热闹,《爱的根源》收录在谭咏麟1984年的专辑里,旋律抓耳,歌词有情,很快红遍街巷。
  • 公开资料显示,这首歌的作曲填词署名并非周启生,而是另有作者组合,编曲和制作班底也有明确名单。
  • 有老乐迷回忆,当时唱片公司宣传主打谭咏麟演绎,没听过周启生参与创作的公开说法,直到多年后他才提出权属主张。

周启生的说法与依据

  • 周启生在一次访问里讲,自己早年写了旋律雏形,后来被做成成品,却没在发行时挂名,觉得委屈。
  • 他提到曾把作品交予圈子熟人试唱或改编,认为过程中失去对版权的把控,因此主张应认他是原创作人。
  • 不过,他拿出的多是口头回忆和零散记录,没有当年白纸黑字的版权登记或正式转让文件能直接证明歌曲就是他的独立创作。

法律与现实里的版权认定

  • 按中国法律,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属首次固定并有明确署名的人,如果涉及合作或转让,需要书面凭证。
  • 唱片行业早年不少创作流程较随意,可能出现口传委托、现场改曲的情况,一旦缺了合约,事后很难硬掰权属。
  • 业内律师常说,这类争议要查三方面:原始手稿或录音时间公开发行的署名记录有无转让或授权协议。缺一环,主张就难站牢。

大家的疑问与不同看法

问答嵌套帮你看清:

:周启生说写过旋律,那是不是就等于歌是他创作的?
:不一定。旋律雏形和完整作品之间有距离,还要看有没有被他人改动、加工并公开发行,法律上认的是最终固定且有署名的版本。

:为什么这事拖到现在才提?
:可能跟当事人近年回忆、旧事重提有关,也可能因环境让创作者更在意权益,但时间久证据易散失,举证难度变大。

:歌迷该信谁?
:别急着站队,先弄清事实与法律依据,尊重既有署名与法律判定,不造谣不添油加醋。

| 关键点 | 周启生方面说法 | 公开资料与常规认知 | 法律角度注意点 | |---------------|------------------------------|----------------------------|----------------------------| | 创作时间 | 自称早于发行前已有雏形 | 歌曲1984年面世,署名另有作者 | 需有早期手稿或录音佐证 | | 署名情况 | 未获署名,主张补认 | 唱片封面与内页有明确署名 | 署名是权属重要参考 | | 转让或授权 | 称经口头交予他人使用 | 无公开书面转让记录 | 缺书面协议难成立权属转移 | | 举证难度 | 靠回忆与关系链 | 业界存工作流程惯例 | 举证须实物或第三方见证 |

从人情与行业看争议的温度

  • 情感上,不少歌迷对谭咏麟的版本有深厚记忆,这是时间与共鸣累积的结果,换署名像动了一代人的情感锚点。
  • 音乐圈里,创作与演绎有时分得不细,编曲、配唱能让一首歌脱胎换骨,所以原创作与最终成品的关系像树根与枝叶,扯清得费劲。
  • 个人觉得,这种争议提醒我们,创作人要及时留证,别让好作品因为手续缺漏变成糊涂账;听众则可多了解背后故事,既懂歌也懂人。

遇到类似事该怎么想怎么做

  • 先查证:找权威发行资料、版权登记信息,不盲信单方面说法。
  • 看法律:尊重现行著作权法,权属靠证据不靠嗓门。
  • 不跟风:网络议论快,但事实跑得慢,别让情绪替理性说话。
  • 护创作:支持创作者保留草稿、签约清晰,从源头减少纠纷。
  • 听音乐:无论权属如何,歌里的情与美,才是它活在人心的根。

这事摆在眼前,像翻开一本旧相册,有些页清楚,有些页泛黄。我们作为爱歌的人,可以好奇,可以追问,但要守着法律底线,不造谣不胡写,让真相在证据里慢慢显形,也让好音乐继续在岁月里安心唱歌。

【分析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