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发生法警与律师冲突事件后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 该事件暴露出司法程序衔接、人员沟通机制及现场管理存在的深层问题,具体整改方向值得深入探究。
云岩区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发生法警与律师冲突事件后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这一事件不仅影响庭审秩序,更引发公众对司法规范化的关注,究竟采取了哪些针对性整改措施?
一、事件背景:冲突背后的程序衔接漏洞
此次冲突发生在某民事案件庭审准备阶段,法警依规核查律师出庭手续时,因对"线上提交电子委托函是否等同于纸质原件"的理解差异,与律师产生争执,进而升级为肢体推搡。表面看是单次操作分歧,实则折射出庭审前程序指引模糊、法警执法标准不统一、律师与司法辅助人员沟通渠道不畅三大核心问题。类似事件并非孤例,据公开报道,近三年全国法院系统类似冲突年均发生十余起,多集中在手续核验、安检流程等环节。
二、整改措施全景:从制度到执行的系统性优化
云岩区人民法院在事件发生后一周内召开专题党组会,联合区司法局、律协召开三方座谈会,最终形成"1+3"整改方案(1个总体规范+3项细化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制度层面:细化执法标准与程序指引
| 整改方向 | 具体内容 | 实施节点 | |----------------|--------------------------------------------------------------------------|------------| | 执法操作手册 | 制定《司法警察庭审保障工作细则(修订版)》,明确"电子委托函需同步提供可核验的官方平台截图""律师证年度考核备案状态查询流程"等12项具体操作标准 | 20XX年X月 | | 庭审前指引 | 向全区律所发送《庭审材料准备清单》,标注"必须携带原件核对的材料类型""电子材料备查要求",并通过"云岩法院微服务"公众号同步推送 | 20XX年X月 | | 跨部门协作机制 | 与司法局建立"律师出庭信息预通报"制度,庭前24小时共享代理案件律师名单及联系方式,便于法警提前核对资质 | 20XX年X月 |
(二)执行层面:强化人员培训与现场管理
- 分层培训体系:针对法警开展"执法规范化+沟通技巧"双模块轮训(每月1次),重点模拟"律师质疑程序合法性""当事人情绪激动"等10类常见场景;针对律师组织"庭审规则专题讲座"(每季度1次),解读《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中关于出庭手续、安检配合的具体条款。
- 现场分级处置:在审判庭入口设置"程序预检岗",由资深法警负责核查材料并解答疑问;若出现争议,立即启动"双人复核+庭长远程指导"机制,避免矛盾现场激化;配备执法记录仪全程留痕,确保过程可追溯。
- 定期评估改进:每月汇总庭审保障问题清单,通过"法官-法警-律师"三方联席会动态调整规范,目前已召开2次会议,优化了电子证据核验流程等3项细节。
(三)监督层面:构建透明化反馈渠道
设立"庭审服务评价二维码",律师可在离庭后24小时内对法警服务态度、程序指引清晰度等5项指标匿名评分;开通"院长信箱-司法作风专线",直接受理律师对庭审保障的投诉建议;每季度发布《司法警务工作白皮书》,向社会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及典型案例。
三、整改成效与长效思考
目前,云岩区人民法院已对涉事法警作出停职学习处理,对当值庭长进行诫勉谈话。新措施试行一个月以来,律师出庭手续核验平均耗时从8分钟缩短至3分钟,争议事件零发生。但更深层的启示在于:司法规范化建设需要"刚性的制度约束"与"柔性的沟通理解"并重——既要通过明确的标准减少操作弹性,也要通过常态化的对话机制化解误解。正如一位参与整改座谈的律师所言:"当双方都清楚'规则是什么''为什么这么规定',很多冲突根本不会发生。"
常见问题解答(Q&A)
Q1:电子委托函现在还需要打印纸质版吗?
A:根据最新指引,若电子委托函来自"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官网"等官方平台,且能当场展示核验页面(含律师姓名、案号、执业机构等信息),可与纸质原件同等效力;但涉及重大敏感案件时,仍建议携带纸质备份。
Q2:如果法警与律师对程序理解仍有分歧怎么办?
A:现场可立即联系审判庭法官或书记员协助解释;若争议较大,将由庭长通过视频连线远程指导,必要时启动"司法警察-律师代表-法官"三方协商程序。
Q3:整改措施会推广到其他法院吗?
A: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将云岩区经验纳入《全省法院庭审保障规范化建设参考指南》,目前已在贵阳、遵义等5个地区试点推广,重点优化电子材料核验、跨部门信息共享等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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