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结合浙江警察学校培养要求,学位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条件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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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 | 所有课程平均分≥75分,主干课程单科成绩≥80分(含实践环节考核) |
论文答辩 |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且通过学校组织的答辩评审 |
英语水平 | 非英语专业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
纪律表现 | 学习期间无违纪记录,未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
专业匹配 | 申请学位专业需与自学考试毕业专业完全一致 |
注意事项:
- 申请时间:每年6月、12月集中受理,逾期需重新提交材料。
- 材料清单:身份证、毕业证书、成绩单、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 特殊要求:警察类专业需额外提交体能测试合格证明。
(注:具体细则以浙江警察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最新通知为准,建议提前咨询教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