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视频是否存在过度娱乐化倾向?是否隐含不当价值导向?
以下从法律、伦理、传播三个维度解析判断标准:
一、法律合规性审查
审查维度 | 合规要点 | 违法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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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主体 | 是否取得未成年人监护人书面同意 | 无监护人授权擅自拍摄构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1条违法行为 |
内容性质 | 是否涉及性暗示、暴力或人格贬损 | 《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禁止以丑化、污损、丑态化形式使用未成年人肖像 |
传播范围 | 是否在公共平台传播或用于商业用途 | 《网络安全法》第12条禁止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
二、伦理合理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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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正当性
- 是否以"搞笑"名义实施可能造成身体不适的肢体接触
- 是否超出合理娱乐范畴(如持续挠痒导致儿童生理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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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影响
- 视频中儿童是否呈现自然愉悦表情,或存在被迫配合的肢体语言
- 是否存在诱导儿童做出不适当反应(如刻意制造哭闹场景)
三、社会危害性判断
- 传播目的:是否以流量变现、博取关注等商业目的传播
- 社会示范效应:是否可能引发模仿行为,造成群体性不良影响
- 平台责任:发布平台是否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的内容审核义务
特别提示: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23条,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均有权向网信部门举报。建议优先通过"网络举报"客户端或12377平台进行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