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败斗争中,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实现“三不腐”目标?
江西纪检监察系统近年来以系统性思维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制度重构、技术赋能和文化浸润,构建起“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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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惩治与精准问责
- 开展“天网2023”专项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2名,追缴赃款超2.3亿元。
- 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同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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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督手段
- 运用大数据平台筛查异常资金流动,2023年发现违规问题线索476条。
- 推行“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跨区域查办重大案件15起。
二、完善“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制度创新领域 | 具体措施 | 效果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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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监督 | 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全程纪实系统 | 权力滥用问题同比下降38% |
财政资金监管 | 推行“区块链+财政审计”模式 | 发现违规使用资金案件减少62% |
选人用人机制 | 实施干部廉政档案动态更新制度 | 选人用人信访举报量下降41% |
三、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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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体系化
- 开发“红色基因+廉洁文化”VR教育课程,覆盖党员干部8.6万人次。
- 建立“家庭助廉”积分制,将家属参与廉政建设纳入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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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向激励机制
- 设立“清风先锋”表彰项目,2023年奖励廉洁勤政干部237人。
- 推行“容错纠错”清单制度,为136名受诬告干部澄清正名。
四、深化协同治理格局
- 推动“纪巡审”联动,2023年通过联合督查发现制度漏洞29处。
- 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共享机制,与12个部门实现数据互通。
这一系列创新举措通过制度刚性约束、技术精准防控和文化柔性引导,形成了反腐败斗争的立体化推进格局。未来需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