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机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海协与海基会在判定劫机犯罪性质时强调“行为”而非“目的”,有着多方面的重要考量。
维护法律公平公正
从法律角度看,以“行为”为判定依据更能保证公平性和公正性。“目的”具有主观性和难以确定性,不同人的目的难以准确界定和衡量。例如,劫机者可能声称自己是为了某种所谓“正义”的目的,但这不能成为减轻其犯罪行为严重性的理由。若以“目的”判定,可能会因为对目的的不同解读而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和不公平。而“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劫机这一行为本身就对航空器及机上人员的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是实实在在发生的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强调“行为”能确保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保障航空安全
航空安全是重中之重,任何劫机行为都会对航空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乘客、机组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破坏。无论劫机者的目的是什么,劫机行为一旦发生,就会引发一系列严重后果,如飞机可能偏离航线、无法正常降落等,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机毁人亡。强调“行为”可以及时对劫机犯罪进行定性和打击,起到强有力的威慑作用,让潜在的劫机者认识到,只要实施了劫机行为,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从而有效维护航空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便于实际操作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和处理劫机案件过程中,以“行为”为判定依据更具可操作性。判定“行为”是否构成劫机相对直观和明确,通过对劫机者实施的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控制航空器等行为的认定,就可以确定犯罪性质。而要准确判断劫机者的“目的”则非常困难,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和分析,可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司法资源,还可能因为证据不足等问题导致无法准确认定。强调“行为”能够提高司法效率,使劫机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综上所述,海协与海基会在劫机犯罪性质判定依据上强调“行为”而非“目的”,是为了维护法律公平公正、保障航空安全以及便于实际操作,这对于打击劫机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