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车辆已灭失或报废,是否需要额外材料?
根据中国《机动车登记规定》,无车销户需准备以下材料:
材料类别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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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身份证明 | 个人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需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
车辆证明文件 |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若丢失需提前补办) |
灭失证明 | 车辆灭失需提供街道/乡镇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适用于灭失情况) |
委托书 | 非本人办理时需公证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
其他材料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交强险保单(部分城市可能要求) |
注意事项:
- 若车辆已报废,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回收企业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 网上办理需上传材料电子版,部分地区支持邮寄办理。
- 销户后原车牌号保留两年,可申请重新启用(需符合当地政策)。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车管所确认材料细节,避免因政策调整导致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