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妄图在巴黎和会上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益,通过一系列看似“合理”的主张为其野心披上伪装。
- 以战争贡献为借口
- 日本强调在一战期间对协约国的支持。它在战争中积极参与,为协约国提供了一定的物资和军事协助。基于此,日本认为自己有资格获得相应的回报,而山东权益就被其视为这种回报的一部分。在和会上,日本代表声称,正是由于日本在战争中的付出,才使得协约国在远东地区的局势得以稳定,因此理应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益。
- 依据与中国的密约
- 日本提及1915年与袁世凯政府签订的“二十一条”。在这个不平等条约中,中国被迫承认了日本在山东的一些特殊权益。日本在巴黎和会上以此为依据,宣称中国已经在法律层面上认可了日本对山东权益的占有。然而,这种所谓的“法律依据”是在日本武力威胁下签订的,并非中国的真实意愿表达。
- 强调所谓的“先来后到”
- 日本指出德国在山东的权益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而日本是在德国之后进入山东,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当地的状况。日本代表声称,日本在山东投入了资金进行建设,发展了当地的经济和基础设施。因此,日本认为自己比德国更有资格拥有山东权益。但实际上,日本的这些所谓“建设”只是为了更好地掠夺山东的资源,服务于其自身的殖民利益。
- 利用国际形势施压
- 一战后,欧洲列强忙于自身的战后重建,对远东地区的事务关注度相对降低。日本看准了这一形势,认为列强不会过多干涉其在山东的行动。同时,日本还与部分列强进行私下交易和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或默许。例如,日本可能在某些问题上对其他列强做出让步,以换取他们在山东权益问题上的沉默或支持。
日本在巴黎和会上的这些主张,本质上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侵犯,是其扩张野心的体现。但中国代表在和会上据理力争,国内民众也掀起了大规模的抗议活动,最终促使中国代表拒绝在和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