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名称源于历史沿革与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其确立过程涉及多轮讨论,部分备选方案因历史、地理或文化因素未获采用。
名称确立的背景与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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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至民国时期
清光绪十年(1884年),清廷设立“新疆省”,取“故土新归”之意。1949年后,中央政府依据《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开始筹划新疆的民族自治。 -
1950年代讨论焦点
1955年正式成立自治区前,围绕“新疆”是否保留、民族称谓如何体现等问题展开争议。部分提议认为“新疆”带有历史殖民色彩,主张更名;另一派强调历史延续性,建议保留。
曾纳入讨论的备选名称
以下为部分曾提出的备选方案及讨论结果:
名称提案 | 依据或争议点 | 讨论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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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省 | 以天山山脉为地理标志 | 未采纳,缺乏民族属性 |
西域维吾尔自治区 | 沿用古称“西域”,突出民族身份 | 因“西域”历史范围模糊被否 |
维吾尔斯坦自治区 | 参考中亚命名习惯(如“斯坦”) | 避免国际误解,未通过 |
新疆民族自治省 | 保留“新疆”,弱化行政级别差异 | 最终采用“自治区”形式 |
相关背景补充
- “新疆”含义的演变:原为清政府平定准噶尔后对西域的统称,1955年确立自治区时,中央明确其定义为“新的边疆”,强调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
- 民族区域自治原则:名称中“维吾尔”体现主体民族地位,同时遵循“地方名称+民族+行政层级”的命名规范(如广西壮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