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张永明杀害杨树荣后仅获死缓且提前出狱,这和当时的司法环境、案件具体情况紧密相关。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司法体系处于逐步完善阶段,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适用相对谨慎,更强调给出改造机会。具体到该案件,或许存在一些特殊情节影响了判决。比如,可能存在证据收集的局限性,使得案件存在部分事实难以确凿认定的情况。也有可能张永明在案发后有主动坦白、悔罪等情节,依据当时的法律和政策得到了从宽处理。而提前出狱或许是其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积极接受改造,符合当时的减刑、假释条件,经过法定程序后得以提前出狱。不过,后来张永明再次犯罪,反映出司法评估存在一定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