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大革命后,封建制度虽名义上废除,但部分贵族特权仍以隐蔽形式延续,或需通过经济赎买解除义务。以下为具体保留及赎买内容:
保留的特权与需赎买的封建权利
类别 | 具体内容 | 处理方式 |
---|---|---|
领主司法权 | 贵族对领地的法律裁判权 | 直接废除 |
狩猎垄断权 | 贵族独占领地的狩猎权利 | 直接废除 |
地租与实物税 | 农民需向领主缴纳年租金(如货币地租)或农产品(如葡萄酒、谷物) | 需支付赎金解除 |
劳役义务 | 农民无偿为领主修缮道路、城堡等 | 直接废除 |
荣誉性特权 | 贵族头衔、家族纹章使用权 | 1790年6月被废除 |
教会什一税 | 部分贵族通过控制教区征收宗教税 | 1789年8月废除 |
土地所有权 | 贵族保留私人土地产权,但失去基于封建制的土地控制权 | 转化为资本主义产权 |
赎买制度的争议
- 经济门槛:农民需支付相当于20-25年地租总和的金额赎买义务,多数人无力承担,导致实际义务延续至19世纪中期。
- 法律漏洞:1793年7月17日法令虽宣布无偿废除所有封建权利,但土地登记制度不完善,部分贵族仍通过契约保留收益权。
特权转化的社会影响
原贵族通过投资工商业、联姻资产阶级维持影响力,部分家族在金融业与政界延续优势地位,形成新旧精英合流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