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威胁?
法律风险分析
场景 | 法律依据 | 风险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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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监护人同意拍摄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1条:禁止非法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 高风险 |
公共场所意外摔倒 | 《民法典》第1033条: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 中风险 |
故意诱导危险行为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处拘留或罚款 | 极高风险 |
传播未模糊处理的视频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2条:网络服务提供者需对未成年人信息进行保护性处理 | 高风险 |
核心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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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边界
- 若视频中包含孩子面部、家庭环境等敏感信息,即使拍摄于公共场所,仍可能侵犯隐私。
- 案例参考:2021年某博主因直播儿童摔倒未遮挡面部被平台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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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责任
- 若监护人默许拍摄,需确保视频不用于商业用途或恶意传播。
- 《民法典》第1188条明确监护人需对未成年人行为后果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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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危害性
- 故意制造危险场景可能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罪”(《刑法》第260条)。
- 即使无直接伤害,引发公众恐慌也可能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
实践建议
- 拍摄前:取得监护人书面同意,明确用途及传播范围。
- 传播时:对未成年人面部、声音进行模糊处理,删除定位信息。
- 争议处理:若视频已引发纠纷,可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7条要求平台删除。
(注:本文内容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具体案件需结合司法实践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