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俄蒙协约》签订后,北京政府针对沙俄与蒙古的协议,采取多项外交行动维护主权,包括抗议、谈判及国际协调等策略。
外交手段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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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抗议 | 向沙俄政府递交外交照会,声明不承认协约合法性,强调蒙古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部分。 |
双边谈判 | 派代表与沙俄展开多轮交涉,最终促成1913年《中俄声明文件》,确立中国对蒙古宗主权。 |
国际舆论施压 | 通过媒体揭露沙俄侵略意图,争取英、美等国对华立场的道义支持。 |
军事威慑 | 在内蒙古边境增派驻军,配合外交谈判展示维护领土完整的决心。 |
分化俄蒙关系 | 秘密联络蒙古王公,承诺优待政策以削弱其与沙俄合作基础。 |
北京政府同时启动内部改革,于1914年设立蒙藏院强化边疆治理,并派陈箓为驻库伦办事大员,直接管理蒙古事务。1915年《中俄蒙协约》签订后,外蒙古取消独立,改称“自治”,中国恢复对外蒙古的法定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