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旨在简化跨区域婚姻登记流程,其实施范围和条件如下:
一、适用对象
条件类型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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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 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持有居住证或在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 |
婚姻类型 | 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及补领婚姻登记证(不含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登记)。 |
二、办理地点
- 全国任意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人可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
- 例外情形: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婚姻登记仍需在一方户籍地办理。
三、所需材料
- 身份证明: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 居住证明:非户籍地办理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 其他材料: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结婚登记)、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
四、限制条件
- 禁止跨省通办的情形:
- 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
- 一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五、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打破户籍限制,便利了流动人口的婚姻登记需求,同时要求登记机关加强信息核验,确保婚姻登记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注:具体执行细则以当地民政部门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