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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决定发行人民胜利公债

时间: 2025-03-12 13:25:28 阅读:135


为缓解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财政压力,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发行实物计值公债,以稳定物价、回笼货币,助力经济恢复。

历史背景与经济困境

1949年末,随着解放战争的推进,新政权面临严峻的财政危机。政府需承担数百万军队及600万公职人员的供给,而税收体系尚未完善,财政赤字高达5800亿元(旧币)。与此同时,货币超发导致物价剧烈波动,1949年10月至11月,上海、天津等城市物价平均上涨3.2倍,投机行为加剧市场混乱。

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财政委员会提出“多产、多收、多借”方针。其中,“多借”的核心是发行公债,以减少货币增发对经济的冲击。

政策决策与公债设计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计划发行总额为2亿分,分两期完成。首期1亿分于1950年1月5日启动。

公债核心设计特点:

  1. 实物折实计算:每“分”对应大米6市斤、面粉1.5市斤、白细布4市尺、煤炭16市斤,由中国人民银行每旬公布一次加权平均价(六大城市数据)。
  2. 偿还与利息:分5年偿还,首年抽还10%,年递增5%;年息5厘,按实物价值兑付。
  3. 发行对象:主要面向城市工商业者、城乡富裕阶层及旧官吏,避免加重普通民众负担。

实施过程与社会响应

1950年1月,全国成立公债推销委员会,采取动员式认购。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率先行动:

  • 上海:工商界认购2700万分,占全国总额的27%。荣毅仁代表家族企业认购12万分,永安公司、棉纺织业分别认购10万分和200万分。
  • 北京与天津:首日销售10万分,复旦大学学生主动捐献黄金、首饰认购。

至1950年3月,首期公债完成6400万分,超额原定目标的70.4%。因财政状况好转,第二期发行计划取消。

成效与历史意义

短期效果

  • 回笼货币约1.5万亿元(旧币),直接减少流通货币量的25%。
  • 物价涨幅从1949年11月的30%-50%降至1950年3月的5%以下。

长期影响

  • 确立政府信用,为后续经济建设(如“一五”计划)奠定融资基础。
  • 探索实物计值模式,为1955年币制改革提供经验。

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实物构成表

实物名称数量权重占比
大米6市斤45%
面粉1.5市斤20%
白细布4市尺10%
煤炭16市斤25%

此次公债发行不仅是新中国首次大规模融资实践,更通过创新设计平衡了通胀压力与民生需求,成为计划经济初期财政金融政策的重要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