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1-24 17:36:13 阅读:37
2025年,武隆哪些地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如下:大木桥东桥头(不含隆城公墓)——龙腾苑小区——第二实验小学—一职教中心——电力小区——气象局——供电公司——区委——第一初级中学——原看守所——实验小学凤溪校区——长途河大桥——乌江二桥——人武部后侧廉租房——检察院小区——财政局小区——烟草公司小区——公元壹号小区——川悦驾校——白杨村南溪沟组居民集居区(八号农庄一线)——看守所——自来水厂——G65包茂高速武隆收费站——火车站(老火车站)——乌江三桥——大木桥东桥头以内城区区域(以上区域含本地址),以上各点周边及以内区域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见示意图)

图源:武隆微发布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中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什么?
答:从2024年1月1日起,每年1月1月至5月10日,7月10日至10月10日,在全区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禁放区域外还有哪些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答:除禁放区外,还有以下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2)文物保护单位;(3)车站、码头、机场、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7)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8)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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